KU游体育官网5.1.5.1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室;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置室。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5.1.5.4 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5.1.5.5 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7.4.2.3 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后或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消毒。5.3.1.2 应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与车间相接的室、卫生间、淋浴间,其设施和布局不应对产品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6.3.8 设置过渡区域代替卫生间的门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相连时,该过渡区域的设计与建造应能消除或避免卫生间对生产区域造成污染。8.1.3.1 配(投)料区应设置二次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洗手、干手、消毒设施;8.1.3.2 清洁作业区入口处应设置二次室,设置风淋设施,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洗手、干手、消毒设施;5.3.4.2 室及洗手消毒室应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入口附近或适当处。洗手消毒室内应配置足够数量的非手动式水龙头、消毒和自动感应式干手设施。4.1.6 对于出入清洁作业区应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微生物污染。进出清洁作业区的人员、原料、包装材料、废物、设备等,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如设置人员室更换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专用物流通道以及废物通道等。对于通过管道输送的粉状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需要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5.1.5.2 准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或鞋底清洁设施(设置鞋靴消毒池时,若使用氯系消毒剂,游离氯浓度应保持在200mg/kg以上)。需保持干燥的清洁作业场所应有换鞋设施。5.1.5.3 洗手设施中应包括免关式洗涤剂和消毒液的分配器、干手器或擦手纸巾等。手消毒,若使用氯系列消毒液,游离氯浓度应达到50mg/kg。5.1.5.4 洗手设施的排水应直接接入下水管,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5.1.5.5 在生产车间室内设置卫生间的,卫生间出入口不得正对生产车间门。卫生间内应设有冲水装置和脚踏式或感应式洗手设施,并有良好的排风及照明设施。5.3 灌装车间入口应设有与车间人数相适应的室,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应分开放置。灌装车间应配备人工通风措施,且给排风系统应能减少污染,控制环境异味。4.1.8 饼店(面包坊)应对加工和销售等区域合理布局,如:通常可设置原料贮存、生产加工、半成品和成品贮存、包装、人员和工器具清洗消毒和室等区域,以及符合产品特性要求的陈列设施等。5.1.3 饼店(面包坊)根据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需要,在适当位置配备相适宜的洗手、消毒、照明、通风、排水、温控等设施,并具备防尘、防蝇、防虫、防鼠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保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6.3.2.3 加工人员应遵守各项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车间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操作前应洗手消毒,衣帽整齐,清洁区的操作人员应佩戴口罩。a)食品加工、经营人员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具、容器、食品设备、包装材料等与食品经营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6.5.2 厕所应有洗手设施,并能够提供热水,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有能够提供液体肥皂或其他洗手剂的装置,配备干手设施。5.11.1 水龙头数量可按生产现场最大班操作人员数量的5%至10%配置,应提供适当温度的温水洗手。5.11.3 洗手台应以不锈钢或白瓷砖等不透水材料构造,其设计和构造应不易污染且易于清洗消毒。5.11.4 干手设备应采用烘手器或擦手纸巾,若使用纸巾者,使用后的纸巾应丢入易保持清洁的垃圾桶内(最好使用脚踏开盖式垃圾桶)。若采用烘手器,应定期清洗、维护,避免污染。8.7.8 员工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个人衣物(鞋、包、帽等)应存放在室个人柜内,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7.4.1.9 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应设有单独的室,具有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5.2.9 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室,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设有单独的室,视需要设立与室相连接的卫生间和淋浴室。5.3.1.1 应在车间入口处、卫生间及车间内适当的地点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配有适宜温度的温水洗手设施及消毒、干手设施。消毒液浓度应能达到有效的消毒效果。洗手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开关。排水应直接接入下水管道。5.3.1.2 应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与车间相连接的室、卫生间、淋浴间,其设施和布局不应对产品造成潜在的污染。车间的天花板、墙壁与门窗、地面与排水、供水、采光和照明、通风设施和温度控制装置、洗手、消毒设施、室、卫生间、安全设施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工厂应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室、淋浴室、厕所。室内分男女两室,内有个人衣物存放柜,鞋架(箱)。供车间使用的厕所设在方便和不与车间直接相通的地方,便池应设计为水冲式,粪便排泄管不得与车间内的污水排放管混用。厕所内洗手设施应符合4.3.5的规定。4.3.5.1 生产车间进口处及车间内的适当地点应分别设有洗手设施并备有洁手剂。洗手应用流动水,宜分别设有热水和冷水。4.3.5.2 熟肉制品内包装车间或预进间应设专门的洗手设施并备有洁手剂,并设两个以上足够的干手器。若使用一次性纸巾应设有废纸巾贮存箱(桶)。5.3.6.1 车间人口处应设置室和换鞋(穿戴鞋套)设施;其大小与生产人员数量相适应,工作服悬挂上方应设紫外灯。室内应有与生产人员数相适应的储衣柜、鞋架,以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5.3.6.2 应在车间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与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5.3.6.3 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数量不低于10人/个)。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5.3.6.4 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卫生间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出人口不能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卫生间门应设自动关闭装置,要有良好的排风及照明设施。